谯农[2020]157号
关于开展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考评和验收工作的通知
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单位:
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已全面结束,省、市农业农村局将进行绩效考评和验收。为保证我区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工作顺利通过省、市考评和验收,定于12月12日--16日开展对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进行年终考核验收。现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验收内容
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《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皖农科函〔2020〕340号)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、安徽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》(皖农科函〔2020〕1201号)等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考评和验收工作。主要考核各培训单位项目实施效果,包括培训任务完成、档案管理、培训时间、培训效果、资金拨付与使用、宣传,以及被媒体曝光、举报情况等。重点调查回访参训学员的培训时间、培训满意度、培训内容和培训政策知晓度等。
二、考核验收方式和验收时间
采取先自验,形成验收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局。区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考核验收小组根据培训机构提供的档案资料,对照考核验收标准,分班级期次逐项进行考评验收。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档案材料、审核财务凭证、电话抽查参训学员等方式开展进行,调查回访学员比例不少于每期培训人数的20%。
验收时间为12月6日-8日为自验时间,8日—10日为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考核验收时间。
三、考核验收组织
考核验收由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,成立考核验收小组,对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。
组 长:张 民(区农业农村局局长)
副组长:魏 峰(区财政局副局长)
李新杰(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)
陈 捷(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)
姜学尚(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、区农机发展中心主任)
牛庆水(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、区畜牧发展中心主任)
成 员:谭伟峰(区财政局农业股股长)
席 悦(区财政局农业股)
张 贤(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)
张云山(区农机发展中心副主任)
王全青(区畜牧发展中心副主任)
王 书(区农广校校长)
吴晨曦(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)
谭素洁(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王书任办公室主任,成员有席悦、颜楠楠、谭素洁、吴晨曦、张兰花、牛兰婷等组成。具体负责绩效考评日常工作。
四、考核验收结果运用
1、考核验收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,85-95为合格,85分以下为不合格。对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,限期整改,整改后重新提出验收申请,再次组织验收,并暂停下年度项目申报。
2、验收工作完成后,考核验收小组向达到培训要求的培训机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,并及时拨付培训补助资金。
五、相关要求
1、要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考核工作,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,提供专题典型材料。
2、要对照考核内容,认真做好所需文件、凭证、资料和有关数据等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和汇总,确保考核材料真实、准确。
3、考核成绩将作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,若本次考核为不合格,将取消2021年培训资格,同时追究相应责任。对培训存在严重问题、弄虚作假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、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机构,收回补助资金,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。
附件:1.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考核验收表格
2、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验收报告表
3.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电话回访学员情况记录表
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
2020年12月4日
附件一:谯城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
机构绩效评价验收表
培训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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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班级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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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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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、实训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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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起止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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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 月 日-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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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计培训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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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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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 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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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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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 分 标 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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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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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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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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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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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实施方案前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研,得3分;
2.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,思路清晰、任务明确,得3分;
3.方案针对项目设置了产出目标、质量目标(培训合格率等),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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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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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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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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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按规定条件要求遴选、审核培训对象,得3分;
2.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报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开班,并进行批复,得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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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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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部署推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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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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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按时参加区农业农村局各专题会议,按时完成部署相关工作,得3分;
2完善师资队伍、基地和教材等基础条件建设,得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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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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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采购执行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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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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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农业农村局签订培训合同,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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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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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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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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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培训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,得1分;
2.对项目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,得1分;
3.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的,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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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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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调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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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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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及时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数据,得3分;
2.按时提交月度报告等调度的数据信息,得1分;
3.按时报送实施方案、上年度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,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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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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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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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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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资金规范规范,得4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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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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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务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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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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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任务完成率100%,得7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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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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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达标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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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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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培训合格率90%以上,得4分,其余不得分;
2.学员参训时间、内容和课程设置安排符合要求,得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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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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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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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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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,落实第一堂课制度,得2分;
2.通过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考核验收,并验收合格的,得5分;
3.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培训师资库成员授课,得2分;
4.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,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,得2分;
5.每班分段实施培训、培训班人数符合要求,得2分;
6.每个专业至少建立一个实训基地,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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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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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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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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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树立高素质农民典型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得4分;
2.在省级及以上主要媒体报道得3分;在市级媒体得2分;
3.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至少2篇典型案例、培育模式等宣传材料,得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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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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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持续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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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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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实行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受训农民,并取得实际效果的,得3分;
2.建立培训与精准扶贫结合机制,并取得实际效果的,得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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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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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意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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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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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90%,得5分;
2.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不低于95%,得7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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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分项
(最多1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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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高素质农民参与创新大赛、技术比赛、展览展示等活动,加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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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服务农民协会、联合会、创业联盟等组织,加2分;
开展技术指导、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等延伸服务,加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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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、专门讲话或参加活动,加1分;
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表扬或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,加1分;
当年参训的农民学员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荣誉奖励,加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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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结果及评价: 优秀 合格 不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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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验收单位意见:
签字(盖章):
2020年12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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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组成员签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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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小组意见:
签字(盖章):
2020年12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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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二:
2020年谯城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
项目验收报告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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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时间:2020年12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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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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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对象(专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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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任务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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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总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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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班级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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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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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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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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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组成员
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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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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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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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 合格 不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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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验收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:
(单位盖章)
2020年12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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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局验收意见
(单位盖章)
2020年12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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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财政部门意见:
(单位盖章)
2020年12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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